碩博士班課程規劃
生命科學系碩、博士班有不同的修課要求:
碩士班課程包含專業選修科目至少 20 學分(含外所選修 8 學分),專業必修科目(專題討論) 4 學分,論文 6 學分,畢業學分總數為 30學分(含論文)。
106學年度(含)入學之博士班課程包含專業選修至少 14 學分(含外所選修 6 學分),專題討論 4 學分,論文 12 學分,畢業總學分數為30學分(含論文)。但逕讀博班生須修讀必選修至少30學分以上,博士論文12學分另計。
必修 |
課程名稱 |
學分 |
備註 |
一上 |
專題討論(一) |
1 |
依學群領域分班上課 |
一下 |
專題討論(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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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 |
專題討論(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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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 |
專題討論(四)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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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 |
論文 |
12 |
口試後即可取得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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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
論文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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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 |
博士班14(外所至多6) |
畢業前修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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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20(外所至多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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逕讀博士班26 |
本系研究生的學程是由導師、指導教授和研究生委員會規劃。研究生必須修習基本的生物學素養課程,培養宏觀視野,進而修習專門領域課程以窺生物科學的精奧。故而本系的課程規劃在精神上是宏觀與微觀兼容,理論與實際並重的模式。研究生必須修完規定科目及學分(不含論文),方得提出學位考試。依本校110年第1次課程委員會:「本校自111年度起入學之博、碩士生應於畢業前修畢研究生通識,其中學術倫理至少6小時,中英文寫作能力及溝通表達至少各1小時。」
碩士班與博士班的課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