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2梯次教育部學海惜珠獎學金
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規定
說明:
一、申請資格:
- 本校113學年度博士班應屆畢業生。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 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
- 擬於核定補助結果公告後至 115 年 7 月 31 日前出發,以交換生身分出國修習學分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每學期需修習通過 3 門課程,其中 1 門須與就讀本校本科系專業相關)。
- 具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資格如下(不包含村、里長、民意代表等開具之清寒證明):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
(2)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3)身心障者生活補助費。
(4)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5)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6)同一戶籍內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
二、申請方式及更多詳情請下載簡章。